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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笔记小说网www.jiubijixs.com提供的《穿成男主的疯前妻[简爱]》90-100(第13/18页)
他肯定会想尽所有的方法去追杀自己,即使自己逃到了天的边界、海的角落,只要他想抓你,你不管怎么样都是逃不掉的。现在,他派人直截了当来找自己,除了用法律威胁自己,甚至没有动用一国元首的权力,就已经令他冷汗直冒。
面对如此重压,他才写了这封信。
诚恳的,卑微的,期望了结同梅森家族那古老婚约背后的一切。
而伯莎站在旅馆的窗前,捏着那封信,疑惑地皱起眉头。
到底是怎么回事?
作者有话说:
无
第97章
“你到底见了什么鬼,”罗兰·罗切斯特一面拌药,一面头也不回地这么说道,瘦窄的脸上带着疫病患者特有的红斑,“让她把你弄得这么一团糟?”
爱德华·罗切斯特佝偻着背,弯着腰,脑袋耷拉着,嘴唇下撇,神情黯淡。他的一条腿跛了,走路一跳一跳的,他没有回答兄长带着蔑视的问话,平静地绕过了地板上那堆玻璃器械。
罗兰见到弟弟憔悴的身形,并没有流露丝毫的关切,只是冷冷地说了几句抱怨嘲讽的话,继续摆弄着手里的坩埚和蒸馏器,里面满满装着药粉、药膏和五颜六色的液体。
“你从伦敦回来,搞成了这副德行,要是父亲见了不知道得有多气愤呢……”名叫罗兰的年轻男人一边搅拌药液,一边嘲讽地说。
可惜他们的父亲已经死了,再没有人能训斥自己。罗切斯特阴郁地靠在锅台上,腹部缠着一圈白色纱布,两手插在裤袋里。
罗父对他的两个儿子都不关心,他只是一般地喜欢他们,一视同仁,都是他的“孩子”,他的后代。但由于罗切斯特的叛逆,在家产分配上他只想让长子继承,而为了不让小儿子变穷拖累家族名声,他给他找了一门巨富人家的女儿结婚,但这门婚事也被罗切斯特自己给搞黄了,新嫁娘戴着嫁妆自己跑了,导致他没有财产可以傍身。
此刻,罗切斯特那本来严肃坚毅的脸上呈着愠色,一双眼睛瞠视着哥哥罗兰的忙碌背影。他身上的枪伤还没好,没有精神应付他的恶毒嘲讽。
对面的罗兰一边不安地踏着地板,眉头深深地皱着,一边嘟囔道:“我也不知道我们当初是上的什么当,一定是丧失神志了,才会和乔纳斯梅森签那天杀的婚约!”
罗切斯特没有吭声,让他哥哥一个人在那自言自语。
他只是倚靠着桌子,抚摸着身上的纱布,想起了什么,垂下睫毛思索着,又一次想起了她对着他扣下扳机的表情。
残忍冷艳的一张脸。
让人痛恨。也让人着迷。
他用干净的指腹滑过纱布上的结,眼睛黑如漆,粗糙乌黑的头发浓重地披在肩头。
恍惚中,他想起来与她最后的约定:永远别再出现在她眼前……
他真能做到吗?
在房间的另一头,已被疫病拖垮身心的罗兰·罗切斯特对着一张桌子,凝神注视着一口铁锅,铁锅放置在一盏油灯上,里面滚沸着十几种不同的药草。现在他小心翼翼地拿起一个瓢匙,量了满满三瓢匙的水银扔到锅里去,将它搅拌匀了。
他的哥哥罗兰生着病快要死了,但是还要搞那什么破化学。
原来罗兰罗切斯特的主要嗜好之一就是化学,而当时的化学还没有跟中古时代巫师的丹术分家。之前他因为照顾老父,染上了同样的疫症,寻遍医生,吃遍了各种药物,但是都没有效果,他只好凭着最后一点气力,照着从走方郎中那买来的秘传药方,自己捣鼓出一点喝了舒适的神药来。
“啊哈——成了,我的药成了!”罗兰兴奋地灭掉炉子,用手端起咕嘟冒泡的药汁,仰起青筋突起的脖子,一口气全喝进了肚里。
接着,他又投向下一个正在熬煮的坩埚。
看着兄长那由于穷途末路而寄希望于巫医药方的歇斯底里表情,罗切斯特深深叹了一口气,他从锅台边抬起身子,走过房间的那一头,向他哥哥正在搅拌的绿色药罐里瞥了一眼。
“多难闻的臭味啊,你确定喝了没事?”
“没事的,我非喝不可。”他热烈地宣言道。
罗切斯特对他看了好久,搜索着他脸上的表情。
“你就这么相信自己?”
面对死亡,他是以一种蔑视的心态来代替恐惧的。
“但就算有事我也不怕,我已经准备好了,不再受这该死的病症折磨。”
他说着看了看桌角上的那把黄铜手枪,冷嘲一笑,“要是我死了,你就开心地祈祷吧!我和父亲都死了,这诺大家业就成你的了。”
说完这句话,罗兰的眼睛微眯起来,做出一脸的狡狯。
他完全了解他的兄弟,他的弟弟从小就嫉妒父亲对他的爱,知道如果自己死了,他肯定是非常高兴。
罗切斯特听了他的话,好久没有回答。
他审视着自己的兄长,看着他从一个衣着考究的优雅绅士,变成了一个神经质的半瘫子,如今脸色苍白,总是一副讥诮的表情,挺漂亮的脑袋,但眼神太飘忽,太邪气。
末了罗切斯特不耐烦地深深抽了一口气,心神不定,满腔无语地旋转身子走开了。
过一会儿他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,想要阻拦,却听到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惨叫,等他回过头去,却发现哥哥罗兰已经口吐白沫倒在了地上,手里还捧着那个装着不明液体的冒热气的坩埚。
又要料理丧事了。他想。
父亲的葬礼刚刚结束,紧接着,又迎来了兄弟的。
此刻,他那张苍白而疲乏的脸上写满对死亡的厌恶。
他才二十二岁,但是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死,他又释然了,对死的厌恶减少了许多。
他拖着一半好一半瘸的双腿,游走在桑菲尔德庄园附近的荒原上,粗要的面容屡经幻灭和熬忍而略显苍老。
终于在送出那封写给她的信后,他卖掉了剩下的家业,独身踏上游历欧亚的旅程。
“今日呼唤着明日,明日还会继续。”
……
另一边,牛津郡的旅馆。
维恩离开后,她的生活没有特别大的改变,除了多了一个日程——每天给他写信,以及等待他的回信。
他到巴黎已经六天了,天天出席会议,日程排得密不透风。即便如此,他仍然每天读两封信:一封是别人写的,关于她近况的详细汇报;另一封是她亲手写的,平静如水,字迹工整,像在记录天气。
而他写给她的信,却是另一种温度,炙热如火,像是携着爱的生命,在纸上呼吸。
“我最爱的人啊——”
她拆开今天的信,刚读完第一行,就停住了。
那连体的花笔字几乎要飞起来,墨迹浓淡不一,像是写到一半被什么事打断,又重新坐下继续。纸的边缘有些翻折,大概是在口袋里放了一整天。”亲爱的,之前你来过巴黎吗?如果你没有来过,等以后我就带你来这儿玩吧。你一定会很快乐的,就当是我们一起出来约会旅行!那样的话我会多么幸福快乐!真想那一天快一点到来。”
“我在法国也有一个别墅,四周是梧桐树与柏桉林。每一次想到未来的某一天你会住进来,我就觉得它越看越可爱。帮我守候别墅的老仆人梅尼莱斯,在草地上种了跟你家中一样的花。我一看到那花,就想起了你。”
她读到“跟你家中一样的花”时,手指在纸面上轻轻停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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