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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笔记小说网www.jiubijixs.com提供的《翠羽明珠(双重生)》20-30(第8/19页)
娘娘,三位姑娘前来请安。”
“让她们进来。”
自上次云湄被安插在身边,郑明珠便对来到椒房殿发怵,总觉得是皇后在试探自己。
她跟在郑兰身后,不多说话。姑母问着,便答应一二。这当口,说多错多。
“陛下不允陈王于长安内逗留。想必明日会启程去巴蜀。”
“你们与陈王,多少有几分兄姊的情分在,明天便去长安城外送一送他。”皇后说这话时,目光落在郑兰身上。
郑明珠便不必说了,前日差点挠花萧谨华的脸。她沉默着,不言语。
“珠儿,陈王此去,大抵不会再回长安。这么大个人。也别再闹小孩子脾气,面子上总要过得去。”
郑明珠不情不愿,哼哼着:
“是,姑母。”——
郑明珠口中答应,心里盘算的,是如何躲过去。她不愿意见萧谨华,哪怕是最后一面。
若每次相见,想起的都是从前的龃龉,和不堪回首的往事。那么不见也罢。
第二日晨起,郑明珠干脆不梳洗,只披着绵软的里衣,方便佯装生病。
下榻后,她自行去殿中储物的小阁之中,在琳琅满目的金玉珠宝和名家书画堆里,翻找着一个早该丢弃的东西。
那是一只狼王首骨。
因年长日久,狼骨已经微微泛黄。眶骨凸起,兽牙尖利。只观这骨头,便能知这是一头何其凶猛的野畜。
在首端的面骨上,镶嵌了几颗细小而劣质的珍珠和贝母。
当初从乌孙归来时,几经波折,这完好的骨头也颠簸出细碎的裂痕。这几年一直压在箱底,故而今日才瞧见。
郑明珠将狼骨捧在手中,顺着兽齿间的缝隙向内看,久久不能回神。
这东西,原就是萧谨华的。
今日,便还给他。
侧殿的郑兰姐妹二人,不知道郑明珠不想去长安城外相送,在殿外候了一刻钟,亦不敢催促。
最后二人怕误了时辰,进去询问。
“你在这做什么?”郑竹见郑明珠蓬头裸衣,不知拿着什么骷髅发呆。
“…….”郑兰能瞧出郑明珠的心思,问道,“大姐姐若身子不适,不去长安城外也好,姑母那里自有我们解释。”
“姐姐可有什么话,要带给陈王殿下的?”
思绪骤然被打算,郑明珠回过神,恰听见最后一句,回应:“没有。”
而后,她走上前去,将手中的狼骨递给郑兰。
“把这个给他。”
“好。”郑兰虽一头雾水,但没有多问。她话音刚落,手中的狼骨便被一旁的郑竹抢了过去,紧紧抱在手中。
郑竹瞥着郑兰,眼中闪过一丝不信任。像是怕这人动什么手脚一般。而后,她自知此举不妥,找补:
“….二姐,我来拿。”
“郑明珠,你都在殿中藏了些什么呀,也不嫌骇人。”
“长安城里哪个姑娘如你这般野蛮。”
“…”
郑明珠听郑竹念念叨叨,见二人走远上了马车,便重新卧回榻上,不再理会——
入秋后,长安日渐寒冷。晨间白露撒在枯黄的草地,踩上去泛着绵密的碎裂吱呀声响。
廊亭之侧,一人一马,迁延停驻。
亲王前去封地,本该由礼官拟定商议,拜别皇帝,百官相送。但事从权宜,送者寥寥。
“三哥哥!”
隔着丛林秋草,女子甜软的声音听不真切。萧谨华怔住,有一瞬晃神,侧首回望过去,寻觅着声音的主人。
两个郑家的姑娘从不远处的车马上下来,小跑着靠近。
郑兰向他招手。
他盯着宝车随风飘动的帘盖,也不知在期待着能跳出个什么人来,哪怕是讥言冷讽几句,也能让这空寂一路生出点活气来。
可是,什么也没有。
“二妹妹,三妹妹。”萧谨华还不至于对前来相送的两个小姑娘冷脸,淡笑着点头。
“蜀中湿冷,三哥哥去了,定要及时添衣。”郑兰拿出今晨做的糕点食盒,交给萧谨华身后的随行侍卫。
互相寒暄几句,到了该启程的时辰。
萧谨华转身,走向亭畔红骢,脚步极慢。
方才郑兰和陈王在寒暄,郑竹没有插话,此时才想起郑明珠的嘱托,叫住萧谨华:
“殿下!等等。”
她将手中盖着绸缎的狼骨递上,说道:“这是大姐姐让送来给殿下的。”
掀开绸布,狼面骨上镶嵌的贝母折照日光,明亮晃眼。
萧谨华拎起骨头,问:“她说什么了?”
郑竹被问住,看了一眼郑兰,摇摇头。
郑明珠什么也没说。
而后,众人只见萧谨华阔步跨上烈骢,勒转缰绳,打马直向长安城内去。
未央宫城门侍卫森严,来往随行需事先报递。萧谨华策马入洛城门,连闯三道卡。
直奔□□文星殿去。
“郑明珠,出来!”
萧谨华横眉竖目,来势汹汹,手中提着一柄兽骨,仿佛殿中之人是生死之敌,如此模样吓坏了守在殿门前的思绣和云湄,她们尚未行礼便被攘至一旁。
“陈王殿下!殿下,我们大姑娘今日发了寒症,方才服了药睡下。”
“殿下!”思绣爬起来想上前去拦。
珠帘碰撞,叮当作响,萧谨华闯入殿中内寝,立在榻前。
他看着榻上被锦被包裹严实的人,探出一指勾开一角。只见少女睡眼朦胧,面颊留有软枕绣梅的印痕,红扑扑的,半点不像生病模样。
晨间回笼觉总爱多梦,郑明珠方才睡了小半个时辰,却做了个长梦。
她梦见了从前在乌孙的时候。
那时乌孙与大魏在边城开战,萧谨华为质子,备受欺凌。而她作为萧谨华身旁的一个婢女,自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有时劳累一整日,在马厩中昏昏欲睡,半梦半醒间都在担心被单于拉出去祭旗。
后来战事和缓,双方依然僵持着,大魏始终落在下风,他们的处境依旧艰难。
尤记那是乌孙一年一度的围狩。按照乌孙习俗,便是在几片山野之中,放入恶狼沙鬣等猛兽,参与者只要能打败对手,猎得狼王,便被称为勇士,加官晋爵。
那年则与往年不同,猎物中不光有猛兽,还有大魏的战俘以及大魏金尊玉贵的皇子。
那些嗜血成性的乌孙人红了眼,个个跃跃欲试。
当愤恨淹没所有的感官,恐惧反而成了勇气。郑明珠和萧谨华一同被扔进山里,可她那时候半点都不害怕。她甚至觉得自己在乌孙待久了,也成了疯子。
明面上打不过,他们便躲藏迂回,设计让这些乌孙人自相残杀。最后在一个名叫那图拉的壮汉与狼王决斗时,郑明珠用弹弓射瞎了那图拉的眼。
眼见乌孙人被兽分食内脏的场面,郑明珠心觉痛快,怂恿萧谨华去猎杀那猛兽。
当时二人俱是少年,那狼王足比他们高一倍。萧谨华当时看着她笑,提着那图拉的弯刀,竟真这么去了。
小小的薄石片,再次射向缠斗的一人一兽。
只是这次,目标是狼王。
所有人都没料到,今年的勇士,不是万众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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